(一)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。承担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后勤等工作。承担政务督办、政务公开、政务信息等工作。承担信访稳定相关工作。承担林业、草原及其生态修复新闻宣传工作、宣传活动策划、组织、实施工作,监测、处置涉林舆情工作。承担林业信息化和大数据运用、“互联网+林业”、智慧林业、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。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。组织实施行业人才规划。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,主要管理本部门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。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。牵头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。
(二)森林资源管理科。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,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。承担林地、草原相关管理工作,组织编制全区林地、草原保护利用规划。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,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以及草原资源发展和保护。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。指导基层林业管理。承担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场、草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林业、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。指导实施农村林业、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。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、流转管理。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。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。
(三)生态保护修复科(在线博彩
绿化委员会办公室)。承担森林、草原、湿地和石漠化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。落实国土绿化有关政策,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指导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。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检疫和预测预报。负责草原禁牧、草蓄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,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。承担古树名木保护、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。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。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(四)行政审批科(法治科)。承担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有关工作。承办法律法规授权的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。组织协调指导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。承担行政应诉、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。组织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。
(五)计划财务科(内审科)。监督实施林业、草原、湿地和石漠化治理防治的发展战略、规划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各类财政资金、部门预算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的实施。编制年度生产计划。协调落实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资金。负责行业统计、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审计、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。
(六)林业产业发展科。组织指导林业、草原、湿地、石漠化防治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。负责林业区域协作、对口支援,指导林业招商引资工作。贯彻执行林业生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、服务、协调林业生态产业市场化发展。参与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,提出优化林业资源配置和木材利用的政策建议;负责论证、申报、管理并协助组织实施林业工程及产业项目;组织开展森林旅游相关工作。
(七)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。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,指导开展防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。承担全区森林、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。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、监测预警、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。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。